高文杰,男,1956年生,河北平山人,1978年在我校农田水利工程专业7801班学习,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。教授级高级规划师,注册城市规划师,河北省规划大师,现任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,河北师大兼职教授。
自1985年从事城市规划工作以来,对城市科学及其相近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,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和研究成果。曾主持和主要参与设区城市总体规划6项;县城和县级市总体规划21项;大区域规划研究11项;省级规范和导则16项;研究项目11项;古城保护规划6项;小城镇和控详规及专项规划13余项。曾获得河北省建设系统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、二等奖3项、三等奖2项;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二项;河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一等奖11项、二等奖15项、三等奖7项。曾荣立三等功一次,1999年获全国小城镇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和世界华人重大科技成果荣誉。曾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70余篇,专著5部,其中20余篇论文被收入各种文集、文库、文摘等。曾首次提出适应市场经济的“规模规划”的理论,提出快速发展的城市规划应打破时限规划的理念。在城市区域研究中,提出“非整合城镇体系”的概念,为整合城镇体系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。在乡村城镇化的研究中,提出了乡村城市化的评价条件。在生态经济与城市化的研究中,以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础,提出了适宜发展的五类城市,对重新调整城镇布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,并利用生态学的观点,提出了生产力优化布局的措施。在城市土地价值级差的研究中,提出了土地级差应在规划阶段确定,用土地级差调控城市按规划合理发展的观点。在城市规划设计的研究中,提出了以中国传统园林艺术的手法对城市进行整体设计的观点。在城市与商贸的关系研究中,提出了不同城市的商贸中心合理布局概念。在旅游规划的研究中,提出了区域旅游组织的原则和要点。另外,还较早的把“企业形象”的理念引入城市规划建设、提出各城市、各街道都应有其特征形象的观点,并提出城市合理布局与城市效益的关系等。